教師招聘考試又稱教師入編考試,是由地區教育局或人事局統一組織的教師上崗考試。即具有從事教育行業的能力后(即獲得教師資格證。其中師范生正常畢業后就直接擁有,非師范生必須通過教師資格考試),進行的競爭上崗考試。考試內容按地區的要求存在不同。
教師招聘考試主要是以當地教育局組織的公考的聘用機制,教育局通過發布招聘簡章(一般是地區教育網或人事人才網)包括筆試-面試-考核-錄用-簽約等一般程序。
(一)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,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。
(二)遵紀守法,熱愛教育事業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。
(三)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。
(四)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。
(五)身心健康,能適應崗位要求。
(六)普通小學、幼兒園教師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;普通初中和高中(含職業高中)教師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以上學歷。
(七)應聘人員原則上應為統招大學畢業生。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,以崗位要求為準。
(八)中小學招聘外籍教師的,按照國家和我省招聘外籍人員有關政策辦理。
招教考試在全國各個地區每年都有。一般從二三月份各地市就陸續開始考試,六月份到九月份為集中考試時間
單選、多選、填空、名詞解釋、簡答、論述、辨析和作文。
發布公告→報名(網絡、部分地區還可現場報名)→資格審查→繳費→打印準考證→筆試→資格復審→面試(候考+抽題+備課+面試+等候+公布成績)→體檢→上崗
一般為教育理論(教育學、心理學、教育心理學、新課程改革等)和專業知識兩大科(個別地區會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及時事政治等)。具體要看報考地區的教師招聘簡章。



